开会有时是一种政治。召集开会的人,往往是领导;捧场参加的,大都是群众,要么是信徒。不来参会的,大约是被排除在圈子之外,要么,就是没有参会的资格。
一年一度的Chinajoy,是版署组织的会议,我在上一篇博客里弄成了文化部的。更正后,我才发现版署是网游业真正的管理者,文化部只能发发《通知》,虚拟货币的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根本落不到实处,因为他们没有“Chinajoy”这个平台。今年的Chinajoy大多网游商都捧场来参加,好不热闹;暴雪的人来了,魔兽世界也在23号参展了,版署多少给了面子、破了回先例,可星际二没有——因为资格不够。
文化部的人没来,出版总署的孙副司长在致辞时,一共说了48个“文化”,可现场有头有脸文化部门的人,一个也没来——所以说,他们不是网****业的管理者,充其量也就是发发所谓的“通知”。
我跟几个朋友开玩笑,说我写完那篇《神仙大战》,版署和文化部都卖了面子给网易,一个是20日就通过审核,而版署也答应月底内测。后来,我想明白了,大约是版署是不想在Chinajoy上碰见丁磊的时候太过尴尬,才做了些许让步。尽管这样,今年的Chinajoy还是火药味十足。
Chinajoy上的火药味:丁磊和陈晓薇
丁磊第一个演讲,他的矛头直指网游业恶性竞争,“去年,我悠然地聊电影、谈哲学;今年我得谈谈恶性竞争”,大家都清楚他说的是谁。后来,丁磊一段自嘲:“网易反应有点慢:开发游戏很慢很慢;被竞争对手攻击时,反应也很慢;就连魔兽开服开的也很慢”。话没说完,大家都笑起来。
陈晓薇的演讲表情很丰富,时而苦笑,时而委屈,准备的稿子开始还读了几句,后来几乎是脱稿演讲,即便这样,还是比丁磊照着稿子读得流利,陈晓薇不愧是CCTV出来媒体人。
丁磊说网易遭人暗算,陈晓薇反驳到:“暴雪、网易、第九城市三家公司都是上市企业,上市企业的帐,是没有一笔可以暗着算的,必须明着算。笔者看出来,陈晓薇玩了个偷换概念:拿给投资人的财务帐和公关帐,根本不是一回事。九城不至于总不至于蠢到把公关明细发到财报里给投资人看吧?公关帐又怎么能明算啊!
当然,最让丁磊头疼的是,陈晓薇当场就“将了丁磊一军”:政府是不允许合资企业运营游戏的,九城在和暴雪谈判的前期,暴雪也是希望我们成立合资企业来运营魔兽世界,但我们被告知我们不能这样做。现在我们向政府提出举报,这个是事实运营网易所签署的暴雪旗下的若干款游戏。我总结了陈晓薇的潜台词是:为啥我们成立合资公司就不行,网易就行?
合资公司有没有资格运营网游公司?为什么九城没有成功地成立合资企业运营魔兽世界?
合资公司没有资格运营网游?
22日当天,上海证券报的记者张韬撰写了一篇《新闻出版总署:严禁外企在华从事网游运营》的文章,该文援引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孙寿山在22日上午的演讲,“虽然新闻出版总署鼓励国外企业和国内企业共同研发网络游戏,但要严厉禁止国外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从事网游的运营工作。”这篇文章迅速被几个门户网站转载,上了频道头条。
如果真的是禁止“外企独资或者合资方式从事网游的运营”,那么,版署所承诺的7月30日内测,对网易并没有太大意义。媒体早就报道过,网易为了运营魔兽世界,和暴雪公司签订协议,成立了一家名为“网之易”的运营公司。这家公司除非是网易独资,只要有暴雪公司参股,就是“合资方式”,而事实上,暴雪也绝不愿意以小比例入股。
如果,合资公司连运营游戏的资格都没有,网易和暴雪公司成立它还有什么用?如果连运营的公司都没有,游戏运营又如何开始?那所谓7月30日的一周内测又有什么意义?网易的丁磊是怎么想的?暴雪又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会毫无根据地去玩一个没有结果的游戏?
丁磊的擦边球
从7月初开始,人们围绕这网易魔兽事件讨论的一个焦点就是“合资公司没有资格运营网游”,这一点央视在谈、21世纪报道在报道、版署孙署长还在Chinajoy特别强调,连陈晓薇表示也当众质问“凭什么我们开合资公司就不行,网易就行”?上海证券报海的张韬那篇文章也被门户网站推了头条。
那么合资公司到底有没有运营网游的资格?相关的制度又是如何规定?在中国网络游戏是被当作出版物管理的,这和多年前的单机游戏类似,数字出版从文字、图片、音频到多媒体、单机游戏以及网络游戏,在中国一直都是由版署在审核和负责退出的。
数字出版在我国有很多条例和条款,主要有《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最新版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里,关于电子出版物进口方面的条款并不详细:只在第四章和39到41三个条款里,做了简单的说明。39条规定,进口电子出版物要版署批准;40条规定版署有20天的审核期,超过20需要说明;41条则规定,电子出版物外包装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引进出版批准文号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证号(这一条却没怎么在网****业中执行)。
关于电子出版物进口,还有一部被人们忽视的条款,《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以下简称《意见》)
这个条款涉及单位多达五个,文化部、广电总局、发改委还有商务部还有版署;这是文办发19号,不是版署制定的;这条规定似乎也不那么带有强制性“若干意见”似乎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但《意见》开头却有这样的字样: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和之前的版署制定的行政规定不同在于,对于引入外资和进口海外电子出版物做了详细的规定,我特意将相关条款列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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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进步规范文化领域引进外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书报刊分销、可录类光盘生产、艺术品经营等企业。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出版物印刷和只读类光盘复制等企业。在不损害我国审查音像制品内容的权利的情况下,允许外商以合作且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方式设立除电影之外的音像制品分销企业。
第二条 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和经营演出场所、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电影技术等企业,参与国有书报刊音像制品发行企业股份制改造。
第三条 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设立演艺经纪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由内地控股的互联网文化经营机构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不超过70%股权的音像制品分销合资企业和不超过70%权益的音像制品分销合作企业,以独资形式新建、改建电影院,在内地试点设立发行国产影片的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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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意见》的前三条,几乎都是有利于引入外资的条款,而设计的项目恰恰覆盖了文化部和版署所管辖的领域:包装印刷、可录制光盘生产、出版物印刷,电影院等,第三条甚至还规定“香港和澳门可以设立由内地控股的互联网文化经营机构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条件是“不超过70%股权的音像制品分销合资企业和不超过70%权益的音像制品分销合作企业”
笔者认为,丁磊的擦边球,政策依据正是这个文化部制定的《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之前,媒体报道,网易为了代理魔兽成立了多家公司:在香港成立了暴风香港公司,该公司控股暴风上海公司;而网易为了提供技术和客户服务,还成立了网之易上海公司,我记得,在九城对面狂挖人的,应该就是这家公司。
香港公司,可以拥有70%的股权,这比内地50%以上的条件要优厚的多;暴风的名字,也颇耐人寻味“stormnet”和暴雪公司一样拥有一个“暴”字,之前盛大跳槽的朱威廉把自己的公司命名“暴雨”,而暴风二字和国内知名的影音播放器“暴风影音”颇有重复的嫌疑。5月底,网易新闻编辑狂发暴风影音负面,让笔者十分不解,如果联想到为了起一个和暴雪类似的名字角度,倒还释然:“暴”字头的词语都用完了,网易也只有和暴风影音争名字,甚至,打打口水战也在所不惜。
那么网易的思路就出来了,香港公司占有70%的股份,上海子公司控股30%,再间接由网易控股上海公司(仅笔者猜出,并非实际比例),就可以网易暴雪协议规定利润分配的全过程;而具体运营则全部由上海公司运作,网易旗下的网之易负责技术和客服。
我想,这就是丁磊的小算盘,网易的擦边球。依据是是文化部下发的,国务院要求执行的一个《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过,丁磊忘了几件事,例如,这仅仅是个意见,这是文化部制定的,版署是怎么想,怎么执行,只有鬼知道。另外,里面没有明确指出网络游戏适用,这也让这条《意见》真的就只是一个意见,哪怕它是国务院要求执行的,但在版署和媒体眼中,它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版署的孙署长说,“严厉禁止国外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从事网游的运营工作”的时候,压根就没提这条《意见》;陈晓薇委屈潜台词是“为啥我们成立合资公司就不行,网易就行?”的时候,也绝口不提“意见”;当然,证券报的张韬记者,或许也知道这个“意见”,但也没提;甚至,连丁磊自己的演讲中,只抱怨开服慢,只是对“恶性竞争”发发牢骚,可文化部的“意见”中的内容也不敢丝毫提起。
为什么?因为,这是版署的chinajoy,文化部连个人都没来,你提文化部的“意见”,那不是变相让版署下不来台么?你在版署的会上提文化部的“意见”,不就是代表文化部说事么?丁磊不敢,网易也不敢!
陈晓薇深谙公关和媒体之道,所以她敢把丁磊和网易的软肋在最敏感的场合提出来,这是网易的软肋,这个意见是丁磊不能说,也不敢说的。陈晓薇点出这一点,正是要跟网易和丁磊明算账,只要合资公司不能运营网游通不过,没有实体运营的运营魔兽,网易的魔兽梦或许只是一个梦而已,什么所谓的7天内测,月底运营全都是扯淡。不把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的关系理顺,魔兽只能是丁磊和网易的一个梦而已。
最后还有一点,那就是九城当年要成立合资公司,为什么没通过?笔者看了下,“意见”的颁布时间,巧得很,二○○五年七月六日,恰恰在魔兽开始运营之后,九城不太可能在运营两个月后,已经签了合同,规定的运营模式,再成立新公司,重新规划,所以,合资公司模式和九城无缘。
中国网游代理模式,就好比男女谈恋爱,魔兽曾经和九城谈,现在和网易谈;合资公司模式,会建立一种更稳固的模式,它就像两家公司生的孩子。网易和暴雪的孩子,不会是网之易,暴风网也似乎改名为“暴网”(暴雪加网易)。九城不会愿意看到自己曾经的“情人”和网易“开花结果”。只要不发合资公司“暴网”这个孩子的准生证,网易和魔兽不管怎么谈都不怕,谈一个礼拜的内测没事,半年的公测也没事。谁会知道,没有合资公司,谁会知道暴雪的下一个情人是谁?
谁发准生证?文化部还是版署?我不知道!